招标信息

南京化学工业园旭东路与育英路交叉口山体滑坡治理工程
2016-03-29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BHG160025-01SG

南京大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旭东路与育英路交叉口山体滑坡治理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化管建[2015]30)。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施工

2、工程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施工类;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40.00万元

8、招标内容:其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旭东路与育英路交叉口山体滑坡治理工程,包括档土墙、山体坡面治理及支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0、工程规模: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无。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无。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七、其他:

1、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执行。
2
、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
、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身份证;
4
、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差额,递交形式同履约担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2291515分到 2016371515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大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太子山路8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电子大楼3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3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83581350

招标人联系人:周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冰清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581352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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