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大影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015-08-26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AXW150082-01SG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梅园新村办事处建设项目东大影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玄住建字[2015]10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施工

2、工程地点:北起荷包套,南至珠江路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砖混结构

6、工期要求:4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65.00万元

8、招标内容: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660米范围围墙、店招出新、道路改造等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050 m2;建筑物层数:1 层;其中地上层数:1 层;其中地下层数:0 层;建筑物高度:3.5 m;其中地下室面积:0 m2;造价:165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0 m2;幢数:80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无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无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至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Q2 取值一般均应≥30%;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50%—70%(抽取数值为50%、55%、60%、65%、70%),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七、其他:

1、投标人资质等级的承包范围按国家、江苏省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的认定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的规定执行。
4、投标的项目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5、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授权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书面原件;
6、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另行确定中标人。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7、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5天内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递交差额保证金,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9、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
10、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11、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5年7月24日15时56分到 2015年7月31日15时56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梅园新村办事处(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后宰门23号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江苏省电子大楼3楼 

招标人邮编:210000 

代理机构邮编:210003 

招标人传真:025-68766841 

代理机构传真:83581350 

招标人联系人:汪斌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云革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68766841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581346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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